塞浦路斯拥有良好的管理体制,第三方国家公民如果在塞浦路斯购买价值30万欧元及以上的房产,同时满足特定的条件时,就可以获得在塞浦路斯的永久居留权。低犯罪率、宜人的气候条件、优质的学校和优异的生活标准,这些使得塞浦路斯成为投资房产和开始全新生活的最佳选择。
根据《外籍人士及移民法》条例6(2)的规定,第三方国家公民如果想要获得塞浦路斯的永久居留权,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(1) 永久居留权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拥有稳定的最低年收入(不低于3万欧元),且该收入只是来自国外的,而非在塞浦路斯工作的收入。此外,每增加一位受抚养者,最低年收入要求增加5000欧元。
(2) 申请人必须提交申请,还有位于塞浦路斯的价值不低于30万欧元的房产的所有权凭证或销售合同,以及不低于20万欧元的支付证明。在申请人提交永久居留申请前,房产的销售合同必须存放于土地局。
(3) 申请人需提交一份塞浦路斯银行出具的证明函,证明申请人在塞浦路斯银行账户中的存款金额不少于3万欧元。
(4) 申请人必须无犯罪记录,并提交由原所在国家当局出具的相关证明。
(5)申请人不得在塞浦路斯工作,申请人还应提交一份表明该不在塞浦路斯工作的声明。
(6)申请人必须至少每两年回塞浦路斯一次。
时间表
一般来说,申请的审查和处理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。
我们的服务
达诺斯联合公司(A. Danos & Associates)通过上述程序提供以下关于获得永久居留权的服务: 提供关于获得移民许可的要求和程序的建议。 协助完成申请表格及准备其他相关文书工作 协助收集支持申请所需的所有文件。 提交申请及所有随附文件给有关当局。 在申请处理期间,处理与有关当局的联络程序,直到申请被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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